刘超

联系我们

姓名:刘超
手机:13810135378
邮箱:13810135378@126.com
证号:11101200310131817
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2层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首页: 律师文集 > 股权并购> 正文

股权并购

并购中的税务问题

来源:北京股权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gqjfbjvip.com/   时间:2014/9/1 15:52:19

 

引言:

公司并购税务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我考虑了一下,因为我们现在做并购多数是授让股权,并购包括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资产并购,一种是股权并购,而股权并购又分为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三种具体操作方式,受让股权是股权并购当中最常见、最常用也是最基础的一种并购方式,因此我们下午的课围绕授让股权这种方式就节税问题、税务问题展开讨论。资产并购或者授让股权并购当中的合并并购、增资并购因时间关系就不给大家讲了。

一、什么是股权并购

股权并购是指投资公司通过与目标公司股东进行股权交易,从而以股东的身份控制目标公司的并购方式。第一要掌握股权并购的主体,一方是投资公司,即股权授让方,另一方是目标公司的股东,交易主体一定是纳税的义务主体。不是交易主体的也不是纳税的义务主体,最多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东西。这个大家要掌握。

从股权并购来讲,投资公司买下目标公司股东的股权,从而使投资公司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成为股东之后,能够控制目标公司,能够控制目标公司才能整合目标公司,能够整合目标公司才能获取超额利润,不能控制就不能整合,至于控制要求的股权比例为多少,一般是51%(理论上),实务上看股份比例的情况如何,也可能30%能控制,也可能40%,也可能50%。

税收主体(交易主体)是出让股权的股东和投资公司。换句话说涉及的税收主体一定是交易主体,这种情况下大家一定要记住,目标公司不是交易主体,在股权并购的情况下,目标公司最多是交易结果的承受者,而不是交易主体,包括上午大家提出的披露、尽职调查等,我告诉你们,当你们去做尽职调查时,当要求出让方披露时,一定要注意,尽管你们获取的信息主要是关于目标公司的,但在交易的法律关系当中,目标公司不是披露的主体,这个要注意,换句话说目标公司不承担披露的责任,也不承担披露虚假和应披露而不披露的责任,这些责任由谁来承担?都应该由股权出让方即目标公司的股东来承担。

股权并购有三种基本交易模式: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税收成本各不相同。股权并购有三种并购的基本模式,这三种基本模式涉及到税收、税种、税负各不相同以及国家给的相应的优惠政策也各不相同,包括59号文件和最近出的文件,目标公司出让资产、公司合并分立、资产置换,如果收购方承担债权债务,并接受员工,那么出让方转让的货物类的资产不征收增值税,这是最新的规定,从3月31日开始执行。59号文对股权并购授让股权,目标公司的股权达到75%以上,支付方式以股权支付达到整个支付额的85%以上,可以不涉及到所得税等。这些都说明不同的股权并购模式税收负担以及国家的税收政策是不完全不同的。

根据投资公司支付股权对价的方式不同,股权并购有多种操作方式,不同的操作方式税收负担不同。受让股权这一种方式,由于支付方式不同,股权并购的操作方式也不同,税收成本也不同,由于支付方式不同,涉及到的税种、税负是不相同的,今天主要是展开讨论第4种情况,即我受让股权了,由于我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涉及税的不同。

二、以货币支付对价的税收成本

在股权并购当中,或者在受让股权并购方式当中,以货币支付对价是最常见的,也是普遍被接受的。10个案子有8个案子都是用货币支付,货币有外币、人民币。货币支付时,涉及到第一个税种为印花税,印花税由立据人来缴纳,是交易额的万分之五,出让方要交印花税,受让方也要交印花税,这是双向的,因为受让方、出让方都是立据人。印花税由纳税人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票子,回来自己贴,自己划。

股权出让方不仅发生印花税,还涉及所得税。如果是用货币支付,股权受让方不直接涉及到所得税,但股权出让方会涉及到所得税,如果交易的就是股权,那么又以货币支付,双方除了印花税以外就是所得税,出让方有所得税,其它的税种没有,因此,货币支付也是税负负担最轻的一个,所以税收成本比较低。

如果出让方没有其它经营行为,这一年就这一个经营行为,那就是股权转让所得额,股权转让所得额的计算:转让收入-扣除额,扣除额=取得股权的成本(出资﹢税费或对价﹢税费)。

在所得税上,提前收节税可能就面临着多交税的风险,除非你不卖,因为它是一个链条,这样的话,如果是受让取得的就减去对价加上税费,如果是原始取得的,就减去出资额加上税费,如果在受让时帮助别人避税了,这次转让就把上次帮助别人避的税补回来,所以所得税的避税和节税,原则上只是推迟纳税义务到来的期间,现在交的,5年之后再交。

如果转让股权的是企业,这次的转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这一年盈利的,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当期经营是赔损的,比如一个公司一年主营业务赔损了2亿,在这一年7月份把自己的股权卖了,卖了10亿,取得股权花了8亿,卖股权挣了2亿,这2亿进入当期损益和他经营上赔损的2亿正好持平,到年底他就不用缴税,如果当期是盈利2亿,卖股权又挣了2亿,到年底他的所得就是4亿,要缴纳1亿的所得税。

我国转让股权,个人也要征收所得税,税率为20%,大家要掌握的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块的区别,企业是把收入进入当期的损益,到年终算总账,而个人不管别的,按行为说,今天卖了甲股权,赔了5000万,明天卖乙股权挣了5000万,照拿20%,1000万的税,只就行为而言,不就一个财务核算期间而言,而企业就核算期间而言,而不就某个行为而言。如果说股权并购,受让方以货币支付对价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如果出让方是个人,那就是20%,就一个行为而言,如果出让方是企业,就是25%,但进入当期损益,到年底,就按季预缴年终汇总,多退少补。另外,股权成本大家要掌握,原始取得的为出资额,继受取得的是高额对价,同时还包括税费。投资公司买入股权之后,以买入的价格登记成本。

三、利用税率差节税案例

节税策划并不复杂,谁都能做,只要掌握了最基础的,核心问题是要先会算术,然后再带出,前边说的就是算术。

某企业集团股东为10位自然人,拥有白酒、建筑、制药、化工产业的股权和资产。拟将白酒产业的股权以25亿的价格转让,发生企业应税所得20亿,发生企业所得税5亿,如果分配利润,会发生个人所得税3亿,股东实得12亿。

节税策划:将集团公司分立为仅持白酒股份和仅持其他资产的两个公司,由10位自然人转让仅持白酒股权公司的股权。

节税:10位自然人应税所得20亿,缴纳个人所得税4亿,股东实得16亿,比原方案多得4亿。

【学员:新设立的白酒公司之后,会有债权债务的问题,这个怎么处理?】

首先分立时要告诉他把所有的债权债务都留在原公司,资产来源实收资本多少,之后长期投资、股东权益,要求他做到这样就能够做到这样。一定要一个洁净的公司,当时我们规定没有债权,有的只有一个注册资本,在资产负债表上,完了长期投资,两者是相等的,第二,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员工,没有合同,没有未尽的法律事宜等等,是一个洁净的公司,这个公司10个股东,这10个股东已经跟你签合同了,这个公司剥离完了,才成立,双方签一个确认书,合同生效,到工商局这10个股东就把股权卖给你了,你就成了这个公司的100%股权持有者。

【学员:新成立的公司白酒产业肯定会有员工,新成立这些公司没有员工,怎么去控制?】

集团公司有10多家白酒厂的股权,白酒厂都有员工,没员工不就黄了,都有员工。

【学员:也就是说,成立这个公司,再由这公司来控制?】

10个自然人,集团公司,下边10个白酒厂,两家建筑工程队,两家制药厂,都是长期投资,并且正常经营,都有员工,分立时就把10个股东签协议一分为二,原来是一个大集团公司,分立出一个白酒集团公司,这个公司只有对下面的长期投资,没有员工。

分立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个采取公司法分立,再一个可以采取让老公司把其它的资产卖给他的兄弟公司,比如说这10个人还有一个公司,把不要的资产都转让出去,这个筐里原来装的是萝卜、土豆、茄子,现在只剩下萝卜,把土豆跟茄子拿走,这是转让。分立是原来一个筐,现在整成两个筐,一个筐里只装茄子,另外一个筐装萝卜和土豆。

这个案例没有说支付方式就是货币支付,但通过税率差来做一个节税的策划。

四、以股权支付股价的两种情况

货币支付之后,我们要讲股权支付,用股权支付股价,经常说股权换股权,这个实务当中非常多,以股换股。以股换股可以理解为投资公司用股权去支付收购股权的价款,支付收购股权的对价,这个有两种情况:

一是投资公司向目标公司股东定向增发股份,以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向投资公司增资);二是投资公司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交换目标公司的股权。我不是定向增发股票,因为我还持有乙公司的股权,为了获得那个股权,将持有乙公司的股权给他,并购完之后,投资公司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这个公司的股东原来股权出让方成为原来乙公司的股东,我们俩各不相干,这种情况下比较适合业务重组,各自发挥优势,谁能干好什么谁就去干。

 

电话联系

  • 1381013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