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

联系我们

姓名:刘超
手机:13810135378
邮箱:13810135378@126.com
证号:11101200310131817
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2层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首页: 律师文集 > 股份公司> 正文

股份公司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科技体制改革要点》的函

来源:北京股权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gqjfbjvip.com/   时间:2014/6/2 11:07:28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科技体制改革要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指示精神,引导和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开拓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我委制定了《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科技体制改革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和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科技体制改革要点我国已经进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是完成“八五”计划和各项任务,进而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第二步、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要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几年来,针对传统科技体制中存在的科技与经济脱节,不利于科技人员充分发挥创造才能和智慧等弊端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科技系统的运行机制和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个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新体制正在形成。在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科技工作按照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高技术研究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的布局全面发展,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远未实现,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建设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动力、压力和活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改革中创造的新的运行机制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科技组织结构和布局中的分散重复现象还严重存在,科技人员才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客观现实表明,由传统体制向新型体制的转变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八五”期间是我国科技工作和科技体制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按照“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攀登科技高峰的战略要求,在坚持和完善已有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份量,义无反顾,有重点、有步骤地把各方面改革引向深入,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发挥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综合优势,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经济规律,实现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新型科技体制而努力——要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和战略思想,以指导改革的全局。充分认识科技体制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社会主义优势、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意义,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实践中判断是非、权衡利弊和决定政策取舍的标准——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把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是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深化和发展。科技体制改革要服务于这一转轨、推进这一转轨。科技工作在面向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引导经济发展;经济建设在依靠科学技术的同时,要强化科技投入。要在深化改革中增强科学技术的发展后劲,推进科学技术事业自身的发展,保障科学技术更好地为当前和长远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战略思想,通过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综合改革,加速高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进程。要运用开发区综合改革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局,取得指导整个科技体制改革的主动权——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为社会发展服务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树立新型社会发展观念,全面改善社会发展状况,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生态,防御自然灾害,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素质——要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改革与国情相结合的原则,在深化改革中促进三个层次的科技工作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和《科学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规定的目标二、深化科研机构改革,推进科技人才分流科研机构是我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基地,是推进科技进步的中坚力量,集中了我国一大批科技人才。几年来,改革推动了科研机构运行机制的逐步转轨,给科技系统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今明两年,要在进一步深化科研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同时,推进组织结构的调整,加速人才分流,逐步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精干高效、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研究开发体系——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科研机构的分类管理。对技术开发型机构,事业费减拨到位后继续引导其转轨变型,以多种形式进入经济、长入经济。对社会公益型机构和科技服务型机构,要在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的同时,根据其研究工作的性质和成果商品化的程度,逐步引入科学基金制和技术合同制,鼓励它们通过社会技术服务获得收益,以弥补科研经费的不足。对基础研究型机构,继续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制,实行同行专家评议,择优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并对优先领域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实施“攀登”计划,选择一批具有科学前沿性、应用重要性、有可能取得重大突破,或者能够发挥我国资源、地理优势的重大项目,直接由国家以指令性方式组织实施——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健全科研机构内部管理。科研机构享有研究开发自主权和经营管理权,有权同自办的科技企业之间依据协议建立经济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科研机构继续实行院所长负责制,要切实保证院所长有效行使各项行政业务指挥权、管理权,进一步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同时要探索科研机构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相应的决策支撑系统,健全领导体制。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要积极探索切合科技工作特点的制度和办法,保证技术承包既有利于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又有利于发挥科研院所的整体功能。要进一步深化科研机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改革,试行全员聘任合同制。鼓励科研机构特别是大院大所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和发展模式。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要积极制订标准和办法,对科研机构实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作为选择重点支持科研机构和调整科技组织结构的重要依据——要逐步实行科技人才分流,优化科技组织结构,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根据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实行科技组织结构调整和科技人才分流,是当前科技体制改革的一大任务。要坚持稳定一头,放开一片。对于基础研究和重大项目的攻关,要保持一支精干科技力量,国家提供充分的保障和稳定支持。对于大部分的技术开发、科技服务和社会公益等科技工作,包括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关政策要大胆放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鼓励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分流出相当力量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兴办科技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合理的资源配置和良性发展机制技术开发型机构要在分流中更快更好地进入经济、长入经济。国家择优支持部分科研机构发展成为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从事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研究开发与服务;部分科研机构可以发展成为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从事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有的可以发展成为区域性技术开发中心,面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群体提供技术服务;主要从事产品技术研究开发的机构,可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企业集团,成为企业技术开发中心;有的可与设计、工程单位联合组成成套技术工程承包公司。总之,大部分技术开发型机构要通过自办实体或兼并、租赁企业各种途径。强化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能力和生产手段,向创办科技企业、科技企业集团的方向发展,走科技产业化的道路对社会公益型机构、科技服务型机构,要立足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引导其优化组织结构,逐步构筑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精干高效、组织网络化和功能社会化的结构体系。对农业科技机构要逐步做到按自然区划设置,形成有层次、有分工的布局,建立起科研、教育、推广、生产密切结合的结构体系基础性研究机构的调整,要立足加强和保持一支精干的研究队伍,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基地。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向国内外开放。要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综合优势,鼓励它们联合开展研究、交流研究人员、合办研究机构,实现优势互补,教学和科研相长——促进和引导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民办科技实业的发展,是我国的长期政策。要保障民办科技机构按照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从事科技活动,鼓励民办科技机构实行技工贸、技农贸一体化经营,大胆试行股份制,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大型科技企业和企业集团。集体所有制民办科技机构可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要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明确各类民办科技机构的法律地位,保障其平等参与竞争。要理顺资产关系和责权利关系,引导民办科技机构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三、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改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开发区综合改革的目标是,根据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规律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建立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和国际规范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条件,使开发区成为我国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和示范区,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成为高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的辐射源,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优化小环境,形成大气候,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要解放思想,

电话联系

  • 1381013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