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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参考文本01
来源:北京股权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gqjfbjvip.com/ 时间:2014/12/30 16:50:40
股权转让协议参考文本01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广州市 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 数码科技广告有限公司
丙方: 女士(中国身份证: )
丁方: 先生(中国身份证: )
(上述各方以下合称“各方”,独称“一方” )
鉴于甲方和乙方愿意按各方约定的价格向丙方、丁方购买其在上海--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数码” )中全部股权,丙方、丁方也愿意出售其全部的股权。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1 条 股权的转让和价格
1.1 各方均认为此次股权转让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转让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1.2 丙方作为上海--数码的股东,将其拥有的上海--数码的70% 的股权,作价人民币壹元(RMB ),全部转让予甲方,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壹元(RMB )的价格受让丙方在上海--数码中的全部的70%的股权。
1.3 丁方作为上海--数码的股东,将其拥有的上海--数码的30% 的股权,作价人民币壹元(RMB ),全部转让予甲方,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壹元(RMB )的价格受让丁方在上海--数码中的全部的30%的股权。
1.4 该转让股权应当包括丙方、丁方根据其股权,在现在和将来已享有的或将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委派执行董事的权利,对上海--数码的营业管理权和分配利润的权利。
第2 条 股权的交割和转让股权款项的支付
2.1 各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项下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的转让为不可撤销的转让。
2.2 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自上海--数码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予甲方和乙方。相应地,自上海--数码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
A)丙方、丁方丧失其根据上海--数码的股权而享有的权利。甲方和乙方将作为上海--数码的新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B)丙方、丁方不可再对外称自己为上海--数码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经理、或雇员;且
C)丙方、丁方不可使用上海--数码的任何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商号、标记或商标。
2.3 转让股权的价款,甲方和乙方应当在各方签署本协议后的叁(3)个工作日支付于丙方、丁方。
2.4 与此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应当由股权转让后的上海--数码承担。
第3条 陈述和保证
3.1 丙方、丁方保证其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转让的上海--数码以及具有合法的资格和权利向甲方和乙方出售该股权;
3.2 丙方、丁方保证转让的股权上无任何的留置、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可能主张的权利。
第4条 公司在终止、解散或破产后的资产分配
本协议生效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公司终止、解散或被破产清算,上海--数码在清算后剩余的财产应当均无例外的分配予甲方和乙方。
第5条 保密义务
各方在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和履行等过程中知悉的各方的一切事项以及上海--数码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内容,各方均有保密义务。
第6条 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7条 通知
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对方发出的正式的通知、要求或其他信息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对方以下的地址或传真以下的传真号:
甲方
致:
地址:
传真号:
递呈:
乙方
致:
地址:
传真号:
递呈:
丙方
致:
地址:
传真号:
递呈:
丁方
致:
地址:
传真号:
递呈:
第8条 其他
8.1 甲方和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数码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记。丙方、丁方承诺他们将根据本协议,尽其全力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在上海--数码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关获得合法的变更登记。为此目的,丙方、丁方承诺签署和/或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同时保证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